朝阳网警:2021年郑州谢女士的车在“7·20”特大暴雨灾害中被淹。次月,她在某4S店以16.48万元成交价买一辆新车,销售保证该车没涉水。不到两个月,新车开始出现多种问题,10个月4S店先后维修5次。经第三方检测,认定该车辆为涉水车,谢女士认为遇到消费欺诈,要求商家退一赔三。该公司售后经理表示,公司经历“7·20”灾害的新车共有46辆,25辆获得理赔。谢女士买的车不在理赔车之列,于是公司通过正常渠道销售,可按购车价原价回购但不能三倍赔偿。
2023年5月,谢女士向法院起诉,9月28日郑州高新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商家在交易时未告知车辆是否涉水信息,故意隐瞒构成欺诈,撤销双方购买合同。鉴于车辆已使用两年,酌情支持14万退款要求,并且按照车价款三倍赔偿49.9万余元,同时谢女士返还涉案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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