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网警:❶选择合法的主体。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未经监管部门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理财、信托、基金、债券、外汇交易等等金融服务。网络借贷的P2P平台,只能够提供信息中介服务,不得从事自融、设立资金池。因此,在投资理财时要选择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持牌的金融机构,未经批准的坚决不参与。❷拒绝可疑项目,未经监管部门批准和备案的,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通过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公开宣传募集资金。因此对于在商场、超市、街头摆摊设点、拉人投资的,或者在网络上、户外广告牌上刊发广告进行宣传等等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❸抵制高息诱惑。不法分子为了引诱群众参加,往往允诺高收益、无风险、保本保息,实际上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投资理财不得宣传、不得承诺还本付息。在面对高利诱惑的时候一定要核实项目的真实性,思考一下如此高的收益是否可能,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实际上无论不法分子采取什么名目和手法,非法集资的实质都是拆东墙补西墙,借新还旧,对于这种犯罪,公安机关坚决依法打击,全力保护群众远离非法集资,保护好群众的“钱袋子”,一旦发现非法集资,群众也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