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网警:私募基金是专业性比较强的一种投资方式。从公安机关掌握的情况看,当前私募基金领域突出的经济犯罪有四类:❶部分私募机构打着“私募基金”的幌子,实际上是从事着非法集资活动。❷个别的私募机构突破私募基金行业最重要的合格投资者底线,采取公开宣传的方式,从事非法集资犯罪活动。❸个别的私募机构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基金运作,甚至虚构投资项目或者操纵成立空壳公司转移侵吞基金资产和投资人募集款,实施合同诈骗,挪用资金或者职务侵占等犯罪。❹个别私募机构及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等犯罪。
今后,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发现私募机构的经营和兑付风险,对于涉嫌经济犯罪的依法严厉打击,全力追查涉案资金去向,最大限度的为受害群众挽回损失。与此同时,坚持打防结合,与相关部门一起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摸排,进一步做好投资者的教育、宣传、防范和解疑释惑工作,强力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