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网警:公安机关提醒:如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资”、“理财”项目,务必警惕:❶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等为幌子的;❷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❸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的;❹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❺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❻以“扶贫”“慈善”“互助”等为幌子的;❼在街头、商超发放广告的;❽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❾“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❿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中国警方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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