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网警:#学生宿舍房间内禁止安装摄像头# 明起,《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将正式施行。
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在以下特定私密区域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①旅馆、饭店、宾馆、招待所、民宿等经营接待食宿场所的客房或者包间内部;②学生宿舍的房间内部,或者单位为内部人员提供住宿、休息服务的房间内部;③公共的浴室、卫生间、更衣室、哺乳室、试衣间的内部;④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后能够拍摄、窥视、窃听他人隐私的其他区域、部位。
偷拍偷窥行为屡见不鲜,人们深恶痛绝。条例对此也新增了规定,从源头治理偷拍行为。明确违反条例规定安装图像采集设备及相关设施的,由公安机关没收相关设备设施,删除所收集的视频图像信息,对违法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央视新闻的微博视频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