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网警:“造假卖惨”不仅仅是互联网上的闹剧,它本质上是一种虚假宣传、欺诈违法行为,相关从业者不要去试探法律和大众的底线。另外,无论是相关主管部门、互联网平台,还是短视频制作者、发布者等,都应当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还公众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云南网警的微博视频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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