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网警:该男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构成伪造货币罪。目前,已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蓟州公安 中国警方在线的微博视频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上一篇: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详解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举措】
下一篇: 【非法改装 飙车“炸街”?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