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网警:重庆市江津区的一个小村子有一座古坟,墓碑落款大清光绪二年(1876年)。陈大(化名)听人在传古坟里可能埋有金条和金戒指,他当了真认为自己的发财机会来了。
李某某为陈大指了坟墓位置,自己不想出面但愿意提供情报及落脚点。于是,陈大找来朋友陈二(化名),商定挖到黄金等贵重物品后,三人均分。
当天半夜暴雨倾盆,陈大、陈二借此掩护,带着铁锹、錾子等工具,来到墓前,轮流挖掘出一个3米多长、0.9米宽的盗洞。陈二挤进到棺室,反复寻找却没有找到黄金等任何贵重物品。
数日后,墓葬主的后人杨某某报案称其祖坟被挖。杨某某表示这是他曾祖父的坟,曾祖父并非传言中的富人,而是普通石匠,里面根本无贵重财物。
李某某、陈大、陈二因涉嫌盗掘古墓葬罪,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为了取得谅解,三人联系家属出钱修复涉案墓葬,赔付了墓葬主后人共计1.5万。经法院审理后,三人因盗掘古墓葬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星视频的微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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