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网警:港媒消息,台湾男大学生张某用两个假帐号,于2020年12月给8岁女童发消息要求拍摄私密照片,并承诺买礼物。遭拒绝后,张某更改昵称发私信再次遭拒。随即女童收到威胁,被迫拍部分身体裸露但不包含私密处的照片。张某不满称“我要去跟你妈妈说”、“你不给我,我要给更多人看哦”,吓得女童向母亲求助并报案。
该案一审认定张某恶行重大,判张某3年6个月有期徒刑。二审却认为,女童仅传送“屁股侧边”影像,未达到足以引起性欲或羞耻之程度,属于未遂,且与受害人达成调解,改判2年徒刑,缓刑5年。检方不服上诉,该男子被判处3年6个月徒刑,该案件仍可上诉。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