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网警:广西南宁,一在校学生为谋取非法利益,将个人资金账户出借给他人使用并持续提供验证服务,帮助犯罪分子转移电信网络诈骗资金8000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该案,现场向旁听的学生进行普法宣传,告诉大家不要因贪图小便宜,把卡借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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