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网警:去年6月,钱先生在网上找了一家搬家公司,和客服约定1700元。可出发之后,司机在高速上向钱先生要9000元。强行加收包装费、工时费等,少则几千元,多则上万元……警方调查发现,该团伙披着知名搬家公司外衣,把作案对象锁定为老年人和女性,在将物品搬上车或者搬到目的地楼下后,开始虚构人工费、位移费等来抬高价格,并且对被害人实施言语威胁等行为,强迫被害人接受。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上一篇: 【危险!新手司机逆行上高速慌忙报警求助】
下一篇: 【熊孩子被卡水泥管 辅警和群众及时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