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网警:近日,云南昆明。2020年8月26日,8岁的何某在区级医院口腔科门诊看牙被诊断为龋病,当日,何某在该院接受补牙处理。8月28日至8月30日,何某因发热、头痛、呕吐,到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输液治疗,但其病情并未出现好转。8月30日至9月3日,何某在父母带领下前往某诊所就诊,接受了贴中药贴、颈椎部放血等治疗,并降温后给予了灌肠处理。9月4日凌晨,何某突然病情加重,父母将其送至某儿童医院,9月7日,何某被宣布脑死亡,生命体征维持至9月25日宣布死亡。
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认为:区医院儿科的诊疗过程符合基本规范,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在评估不到位,与患儿死亡后果之间存在一定因果关系,某诊所诊疗过程中存在诊断不合理、治疗不规范、延误诊疗时机等过错,与患儿死亡后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起主要作用,应承担主要责任。另据查明,某诊所经核准的诊疗科目为内科,无儿科科目,为患儿开具处方的工作人员祁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系非卫生技术人员。
法院判决,对患儿死亡,某诊所承担90%的赔偿责任,支付患儿亲属赔偿款共计900576.65元;某社区服务中心承担10%的赔偿责任,支付赔偿款共计100960.74元;区医院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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