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网警:一家人243万元的积蓄被邮政储蓄银行南京江宁支行(以下简称邮储江宁支行)原行长挪用,后该行长因犯挪用资金罪获刑。受害人李先生一家要求银行赔偿,却被银行拒绝。李先生一审胜诉后,南京中院在二审时作出了发回重审的裁定。
“已经在南京江宁法院开庭前调解会议几次了,但银行以我们存钱后没有经常查询为由,认为我们应该承担责任。”3月16日,李先生向记者表示。据多份调解笔录显示,邮储江宁支行答辩称,储户在处理自身存款过程中,没有尽到审慎注意义务,自身存在过错,因此应自行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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