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网警:明知银行卡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却仍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借给不法分子。6月22日,@晋江公安 龙湖派出所联合诈骗犯罪侦查大队民警多次赶赴漳州市规劝涉案嫌疑人张某投案自首。原来,张某为了轻松赚钱,以有偿出借银行卡为犯罪分子洗钱,涉案资金流水达100万元以上。目前,张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出租、出借、购买银行卡都是违法行为,银行卡一旦落入不法分子手中,就等于为他们的违法勾当提供了结算的渠道,情节严重的还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L晋江公安的微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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