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网警:近日,江西省丰城法院审结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2021年10月初,被告人易某、范某经人介绍,从事帮助网络赌博平台玩家出款的“跑分”业务,易某、范某共同出资50000元,在丰城某小区内进行“跑分”。10月26日,易某、范某雇佣被告人黎某“上班”,约定每天工资200元。10月27日,三人就被公安机关抓获,而这距黎某开始“上班”仅仅过了一天。该案件分别判处被告人易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范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黎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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