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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生驾驶电动自行车载人又撞人,为逃避责任谎称被车撞】

来源: www.zongheng.com 发表时间: 2021-06-12 18:27 浏览: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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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网警:6月5日晚上,宁波小曹娥镇振兴路上,一位中年妇女被撞倒在地,疑似肇事者是一名骑电动自行车载人的初中女生。面对倒地不起的中年妇女,她坚称是有车撞了她,她才撞了人。和女生同行的几位初中生见状也七嘴八舌说起来,把大妈说懵了。随后大妈报警,警方通过调查确认,这起车祸的肇事者就是那名骑车载人的初中女生。目前,这起交通事故还在进一步处理中。交警提醒:年满16周岁的公民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且不得载人;年满18周岁的公民才能骑车载1名12周岁以下的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需要佩戴头盔遵守交通规则。对于不到年限的儿童和青少年,家长要负起监护责任,平时积极对孩子进行交通法规方面教育和引导,时时将交通安全放在心头。

L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的微博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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