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会儿英国人已经开始了工业革命,蒸汽机有了,轮船有了,电池也有了。人的想法也变了,教会再也无法捆住人们的头脑。比如,在开普勒那个年代,谁要敢说上帝是不存在的,准得烧死。而到了那时候,无神论者不但不会被处死,还能出名。
比如玛丽的父亲威廉•戈德温。他早年当过牧师,后来受种种进步思想影响,开始信奉无神论。不信上帝也就罢了,他进一步质疑政府存在的合理性,婚姻的合理性,私有财产的合理性,甚至觉得睡眠也不够合理。于是他写了一本很有名的书叫《政治正义论》,表达了他的这些见解。
他一下子就成了一名思想家,名满英伦。而爱情也不期而至:英国第一位女权主义者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爱上了他。沃斯通克拉夫特主张妇女自由和解放,著有女权主义哲学最早的著作之一《女权辩护》,甚至说“丈夫只是一件便利的家具”。但她自己对感情还是挺投入,遇到戈德温之前,她有过两次失败的婚姻,还曾自杀过。
大概共同的对传统制度的蔑视使他们互相吸引,1797年他们结婚,并生下一个女儿,就是玛丽。她出生后十天,沃斯通克拉夫特就病逝了。
很难说父母的叛逆思想对玛丽有多大影响——父母的著作大概是读过的吧——反正她对婚姻和爱情的态度,不能以现在的道德标准来衡量。那种对传统的叛逆和颠覆,应该理解为人类从长期压抑中解脱出来后的矫枉过正。
她和几个异父母姐妹一起长大,和继母的关系不算好,只和继妹克莱尔谈得来。十七岁那年,她遇到了雪莱。没错,就是那个写“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的诗人雪莱。而对于她来说,和雪莱虽是初会,却也算旧相识。
雪莱那会儿经常到戈德温家作客,只是玛丽出门在外,一直未能谋面。不过玛丽的姐妹对他非常欣赏,给她写信的时候时不时夸赞一番,玛丽心里已经有了他的影子;而两个人终于见面的时候,雪莱对玛丽可谓一见钟情:十七岁的姑娘本就是一朵初放的花,两个人又非常谈得来;一段千古流传的美好姻缘就在眼前了。可是有个问题……雪莱已经结婚了。
雪莱出身贵族,爷爷是从男爵,爸爸是国会议员,可是他的妻子并不是包办的,也不是政治交易的结果,他们是自由恋爱。
按他的出身来说,他应该过着骑马打猎喝香槟,跳舞泡妞出绯闻的幸福生活,等爷爷爸爸都被上帝召唤,继承一个大庄园一代一代传下去。
可他偏偏对这一套没兴趣甚至起劲儿地破坏,用一句过时的话说,“他背叛了自己的阶级”。读中学的时候就不遵守“低年级就得让高年级欺负”的优良传统,被大家用泥巴打得挂在墙上;大学的时候写了本《无神论的必要性》。本来学校打算用这本书把他烧死,后来发现一共也没印多少,堆起来还不到他脚踝高,于是作罢(此系杜撰,不要相信)。
但他还是给踢出了大学。然后,他就结婚了。
姑娘名叫艾丽哈特,是雪莱妹妹的朋友。最初她只是给朋友的哥哥转送零钱和点心,后来就成了雪莱的朋友,一段动人的爱情也渐渐萌发。然而雪莱是公认的思想危险分子,做他的朋友就得被孤立甚至有被开除的可能。对于十几岁的小姑娘来说这种日子真是折磨。她想过自杀,但很快改了主意:有胆子死就有胆子跑——亲爱的珀西•比希•雪莱先生,咱们私奔了吧!
于是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婆交换双方的生辰八字,两个少年人结了婚,过着有上顿没下顿的生活。
雪莱的爹早就对这个逆子失望,一文钱也不再给他,好在有亲友给些资助,让他们不至于饿死。
而雪莱成为戈德温家的座上宾,则差不多是个误会。
雪莱很早就知道戈德温并且很崇拜他——就是因为《政治正义论》。但有一段时间他以为戈德温已经去世,当他发现他还活着的时候,就惊喜地带着妻子登门拜访。
而戈德温结交雪莱,却是因为他日子过得不好。这会儿他不再质疑睡眠的合理性,也不拒绝私有财产——不但如此他还曾创业养家,开了家出版社。可惜他的商业才能有限,一再赔钱。像雪莱这样一位贵族之后,又是自己的粉丝,随便拔根汗毛就够自己全家吃肉的了。虽然眼下雪莱和家里关系不好,但是灰总比土热,是血就比水浓,大把的英镑是他爹的也是他的,但归根结底是他的。戈德温先生完全没有料到,这位少爵爷不但没从手指逢里漏下亮闪闪的金镑,反倒拐走了他的女儿。
这倒不是说雪莱见异思迁。移情玛丽的时候,他和艾丽哈特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
爱情是浪漫的,婚姻却是现实的柴米油盐。对于雪莱而言,只要能吃饱就行了,那些有共同思想的朋友们和他们所追求的自由、解放才是最重要的;而艾丽哈特跟着他颠沛流离,一直缺乏安全感。况且在内心深处,她觉得雪莱和他爹早晚会和好,她还是能够当上男爵夫人的。
这实在不能责怪她。穷困而幸福的生活固然浪漫,但老是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话什么样的浪漫也会褪色。再何况,她还怀了孕,更需要安定的生活和物质条件来养育将要出生的孩子。而雪莱也想过和家庭和解,不过老爹要他去他叛离出来的中学和大学公开悔过,他坚决不肯。
于是矛盾渐渐产生,裂缝日益扩大。他们分居两地,曾经属于他们的生活已然划上了句号。他要“另起一段”了。
而对于玛丽来说,雪莱是晦暗生活中的明媚阳光。他的才华比姐妹们描述得还要出众,人又帅,婚姻又苦恼得令人同情……雪莱写过《解放了的普罗米修斯》,而玛丽则把自己当作雪莱的解放者,要把他从失败的婚姻中救出来。他们悄悄地恋爱,约会,但周围的人目光如炬。戈德温先生一个先令也没得到,一个大好女儿倒要被这个已婚男子勾去,自然不爽,让玛丽和他断绝关系。
受到父亲无政府主义思想和对婚姻、私产蔑视以及母亲的女权思想影响的玛丽,没听他的话。而雪莱苦恼于责任和爱情之间,甚至服毒自杀……未果。既然没死成,那么按照围棋中的宝典——走不好的地方先不要走——他们丢下这个解不开的局面,逃之夭夭。
他们私奔了,去法国。不过不是两个人,而是三个。
这第三个人是玛丽的妹妹克莱尔。她主动提出来和他们一起逃亡。她和玛丽关系好,而且懂法语,擅长安排旅行中的种种琐事。
一个没说出来的原因是,她也爱上了雪莱。
这趟私奔的结果可想而知:三个没什么生活经验、口袋里也没几个英镑的孩子(雪莱也不过十九岁)不可能安定下来,钱花得差不多了不得不回国。
回国后玛丽生下一个孩子,不幸夭折;而克莱尔自知无法赢得雪莱的爱,于是转而去追求另一位诗人——拜伦。
拜伦也是个浪子,红旗不倒彩旗不断。起初他数次拒绝克莱尔,后来还是没能把持得住。不过这一段感情于他只是逢场作戏,并没打算继续发展。不久他离开英国,去了瑞士。而克莱尔发现,自己怀孕了。
正好雪莱夫妇在英国过得很不顺心——雪莱的诗曲高和寡,玛丽又因身份问题深居简出——于是克莱尔建议他们出国住一段时间,她建议去的,正是瑞士。
雪莱夫妇在日内瓦的一个小镇上住下来,正好遇到拜伦。雪莱和拜伦甚为投缘,经常“谈天说地夜不眠”。克莱尔和拜伦假装不认识,还是玛丽发现他们之间有问题。一问克莱尔才知道,原来自己和这位大诗人,不知不觉成了亲戚。
这下克莱尔怀孕的事必须拿到台面上来了。雪莱、拜伦、玛丽、克莱尔四个人进行了一次谈判。拜伦倒是认了这个账,只是他不打算对克莱尔负责。至于孩子,他同意出钱供养。
这件家务事算是就此了结。而这次瑞士之旅的另一个结果,就是等了许久才有机会出场的《弗兰肯斯坦》。
在前一年,印尼的一座火山喷发,使欧洲第二年的夏天气候仍然反常,风雨不断。几个人困在旅馆里无事可做,拜伦建议大家各写一个恐怖故事,然后合出一本书。
也不知是大家各怀心事,还是命题作文本限制了灵感,到旅行结束,只有玛丽对这个故事有了想法。差不多一年后这篇小说才完成,便是《弗兰肯斯坦》,也译作《科学怪人》。
弗兰肯斯坦是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位科学家。他把一些尸体碎片拼接起来,用电流刺激,创造出一个活人。这个人非常丑陋,但心地善良。他所要的,只是和他人一样的权利。但是世人恶其形貌,歧视他、伤害他,于是他开始作恶事。弗兰肯斯坦和他死斗,最后先后死去。
这篇小说已经有很多解读,比如弗兰肯斯坦企图充当造物主反映了什么,故事的悲惨结局又警示着什么。从八卦的角度看,或许那个丑陋的怪人身上有着雪莱夫妻的影子。他们俩崇尚自由和解放,认为这是人的天赋权利。然而这种理想在现实中饱受打击,家庭不认可不接受他们,社会视他们为异类,长期过着穷困的生活。小说中怪人对社会的报复,或许就是这种情绪的放大和极端化吧。
这篇小说在1818年得以出版。小说给玛丽带来一定的名气,甚至一度超过雪莱。然而这并没有改变她的生活,她的生活中仍然充满了不幸。她和雪莱的三个孩子夭折,雪莱则在海难中身亡,年仅30岁。
而多年以后,这篇小说被公认为第一篇科幻小说,在丑陋的怪人沉入冰海之后,飞船、机器人、五花八门的智慧生命以及银河、宇宙在科幻的空间徐徐展开,文学史上奇异、光辉的一个类型就此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