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网警:@北京交警 8月13日,交管部门接到网民举报:一辆黑色小客车在东三环主路行驶时,司机有用脚控制方向盘的动作,虽未发生事故,但也十分危险。属地朝阳交通支队立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14日下午,当事司机金某某来到朝阳交通支队接受处罚。朝阳交通支队依法对其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罚400元、驾驶证并记3分。北京交警提示,严守法规、谨慎驾驶,既是对公众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