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纵横  > 业界 > 详情

【这种行为属于犯罪!你知道吗?#男子将微信租给诈骗团伙被刑拘#】

来源: www.zongheng.com 发表时间: 2021-03-31 13:44 浏览: 1862
字号: 特大

 朝阳网警:近日,江苏南京的赵女士因刷单兼职被骗3万多元。警方追踪资金流向后,在合肥抓获嫌疑人王某后,发现其以每天100元的价格将微信号租给诈骗团伙,还帮对方洗钱,非法获利6000多元。目前,王某已被依法刑拘。L临沂网警巡查执法的微博视频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