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网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LCCTV今日说法的微博视频
提示语:我们是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在互联网上的执法账号。我们的任务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互联网虚拟社会“巡逻”,及时制止违法犯罪信息在网上传播。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散布谣言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都属于违法行为。
上一篇: 【带给你藏蓝的温暖】